國家發改委發布通知,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要求各地制定收費浮動幅度,上浮不得超過10%,下浮則不限;培訓機構要在政府制定的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通知指,各地要充分考慮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點,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學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要區分線上和線下以及不同班型,分類制定標準課程時長的基準收費標準;並要建立收費政策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適時對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完善。

班型主要分為10人以下、10至35人、35人以上三種類型;標準課程時長線上為30分鐘,線下為45分鐘。

同時,各地要根據相關規定,加強對培訓機構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成本調查,嚴格核減不合理成本,培訓成本包括培訓機構人員薪酬、培訓場地租金、宣傳費、研發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