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嚴厲譴責有團體表示拒絶交資料 必定依法跟進 Sep 7, 2021 警方嚴厲譴責有團體再次公然表示不會遵從法定要求,拒絕提交資料。 警方表示,已收到個別團體提交的資料,亦有團體要求延期提交。警方重申,若未能依時提交資料,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半年,相關人士及團體將要承擔法律責任,警方必定依法跟進。 國安處早前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5,向多個團體發出書面通知,要求不遲於今日提交資料。其中支聯會被要求最遲今日提交成員及財務資料等,4名常委下午到灣仔警察總部回覆警方,表明拒絕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