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發言人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務處國安處依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5,拘捕不遵守有關提交資料要求的人士,包括「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

發言人表示,任何人觸犯《香港國安法》和香港法律都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履職,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切實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