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接選委會選舉投訴4宗可追查 包括懷疑煽惑不投票
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將於本月19日舉行,廉政公署截至本月5日,共接獲5宗投訴,其中4宗屬可追查投訴,包括懷疑涉及在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以及發布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等指控。
廉署廉潔選舉事務統籌趙汝達表示,一些初次被納入選舉的團體或個人,是廉署重點宣傳教育對象,以免他們因不熟悉法例而誤墮法網,署方自5月起已接觸近200個團體,安排超過130場簡介會。
趙汝達提醒,任何人都不可發布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資訊;未得候選人授權而為對方招致選舉開支亦違法,為候選人宣傳前最好事先與對方溝通。
趙汝達又提到,《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經修訂後,有兩項新罪行,市民切勿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切勿故意阻礙他人投票。
趙汝達表示,在選委會選舉當日,調查人員會到訪及巡視各票站,即時處理投訴及查詢,有需要時採取執法行動,署方如發現有人在選舉期間於網上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會主動要求網站刪除可能違法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