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光城者」多名成員早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今日再有7人涉嫌多次擺街站派發宣傳單張及發表言論,被控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年齡介乎15至25歲。案件下午於西九龍法院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11月3日再訊,全部被告不准保釋,還柙懲教署看管。

控罪指,4男3女被告今年在香港一同串謀、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及推翻中央政權機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