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車事故釀18死 宜蘭地院18日宣判

107年台鐵6432次普悠瑪翻車事故,造成18死、200多人傷。宜蘭地方法院將於18日宣判。(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5日電)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民國107年10月21日行經宜蘭新馬站時翻覆,造成18人死亡、200多人受傷。台灣宜蘭地方法院今天表示,經審理將於18日宣判。
司機員尤振仲、時任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機務處柳姓副處長、時任台鐵局綜合吳姓調度所長,都遭台灣宜蘭地方檢察署依過失致死罪嫌於108年6月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認為台鐵雖有層層控管,仍因實際從業員散漫疏失,螺絲鬆動釀禍,希望台鐵加強橫向聯繫,回應人民對大眾運輸安全的期待。(編輯:李明宗)11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