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張淑晶因一起房屋遭法院強制執行案,指示張姓男子與承租人簽立不實租約,被判處8月徒刑定讞,20日應入監卻未報到。(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沈佩瑤新北20日電)新北市板橋警分局晚間發布新聞簡訊表示,今日傍晚5時在中和區員山路台新街口,將今天應入監卻未報到的女子張淑晶拘提到案,將解送新北檢歸案。
張淑晶因一起房屋遭法院強制執行案,指示他人與承租人簽立不實租約,遭判刑8個月定讞。張淑晶應於今天上午10時至新北地檢署報到執行,但未現身。新北地檢署簽發拘票,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執行。(編輯:吳協昌)11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