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美国技术出口管制对象不明确令企业困扰

【共同社华盛顿10月8日电】对于美国3年前启动的国家安全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日资企业等在美国的公司颇为困扰。这是因为虽然该措施原本旨在防止技术流入中国,但美国有关部门至今未明确具体的管制对象。对本公司技术可能违规的担忧蔓延,令企业活动萎缩。
“不清楚对象是什么,所以无可奈何。”从事量子计算机研究的日企巨头的子公司相关人士大伤脑筋。虽然已向有关部门询问研究内容是否涉及出口管制,但3个多月都没有收到答复,项目陷入了停滞。
存在根据研究人员的国籍而视为出口的规定,也是不安因素。日企内有中国籍研究人员,有可能因为一起做研究就被认定为技术出口。另一相关人士表示:“不得不解雇中国籍研究人员吗?会出现无法维持下去的企业。”
相关出口管制是前特朗普政府时期的2018年8月生效的“出口管理改革法”导入的,对象被规定为“基础技术”和“新兴技术”。关于新兴技术,例举了人工智能(AI)和量子计算机等。
不过,AI等是在民间得到广泛运用的领域,具体怎样的技术是监管对象还没有被定义。商务部就基础技术的定义仅表示“正在详查公开征询意见的内容”。对于明确监管对象一事被搁置3年,企业相关人士中越来越多的意见认为“大概是留出了扩大解释的余地,以便能够灵活运用,从而完全阻止技术转移”。
对于有关部门的姿态,议会也出现了批评意见。“妥善的出口管理系统未发挥作用。”在野的共和党10名议员今年6月在写给商务部长雷蒙多的信函中,要求明确对象。
然而,被提名为商务部负责监管的副部长的埃斯特维兹9月在议会仅表示“将锁定应该保护的技术”,没有明示对象。商务部回答采访称“成为安全领域隐忧的技术会发展。锁定这种技术是持续性工作”,暗示对象甚至有可能扩大。
美国企业研究所研究员史剑道表示“商务部今后大概也不会采取(明确对象)的具体行动”,认为不透明的管理将持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