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税试点应加快 深圳、海南、浙江等地可先行--专家
2021-10-18T00:35:15Z
路透上海10月17日 - 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认为,深圳、海南、浙江等地可以不必等待房地产税立法这一漫长过程,可先加入试点范围进行“动真格”改革。
中国房地产报援引他并称,一方面,用市场化手段代替行政调控手段,解燃眉之急;另一方面,可给其他地方和全局配套改革探索更好的案例经验。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此前表示,要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资本性所得管理;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这意味着,房地产税试点城市将从上海、重庆进一步扩围。
贾康一直坚持认为,在扩大房地产税试点范围方面做一些制度创新,既适应市场分化格局下不同地方有针对性的现实需要,也为统一立法过程增加一些本土经验,作为优化立法的依据。
他并提到,推进下需要在立法中处理好免税部分扣除问题;完成立法后对地方充分授权,区分不同情况分步推进。一般而言,三四线城市不会进入“第一批”的先行位置。
中国财政部等四部委5月曾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政府负责人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