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专家:中国在生物多样性公约谈判中立场缺乏明朗 - 要闻解说

法广:非常感谢您接受法广的采访,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本周昆明会议的目的以及后续的会议的日程。
Sébastian Treyer:第15届生物多样性峰会第一阶段会议的目的是为了提出重大的政治目标,尤其是作为东道国的中国将向外界阐述将通过何种途径努力达成一个什么样的公约。第二点,主席国中国期待通过本周的会议正式发表一个昆明宣言,将中国提出的生态文明的概念纳入联合国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会议将分为三个阶段,首先在本周举行的会议上,各国的首脑将同中国领导人一同强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给具体参与谈判的各国代表带来动力,本周在昆明还有一次有关生态文明的讨论会。其次,具体的谈判会议将于明年一月份开始在日内瓦举行,倘若一切进展顺利的话最终的会议将于明年四月或者五月在昆明举行。
法广:今年七月在马赛举行的国际自然大会上,联合国成员国在设立自然保护区的比利上存在分歧。此外,十年前联合国在日本爱知县制定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制定了20项目标,十年之后,爱知公约的20项目标皆未能达标,专家认为其中原因就在于该公约并不具有法律约束性,那么,新公约在上述问题上是否会有所改善?
Sébastian Treyer: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联合主席加拿大人巴西勒·范阿弗尔先生(Basile van Havre)与乌干达人弗朗西斯·奥格瓦尔先生(Francis Ogwal)今年七月马赛自然大会举行的前夕推出了一份公约文本,围绕这一文本产生的分歧主要又以下三点:首先是许多国家与非政府组织都认为有必要将地球上至少30%的水土设立为自然保护区,有专家甚至认为必须将这比例提高至50%。最终的看点是各国是否能够接受将其国土的30%列入自然保护区。 其次是涉及农业耕地的保护条款,巴西以及阿根廷等国认为耕地问题应该与气候变化有关而并不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管辖的范围。再就是关于透明以及追责的条款,也就是说,同气候问题一样,各国必须对其做出的承诺进行盘点,并且接受追责。这一点是最终公约是否能够受到遵守的关键,而在这一问题上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却以主权为由拒绝接受,他们强调这里涉及的并不是义务而是责任,但这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至关重要的一点,倘若我们不能够达成可信的具有法律约束性的公约,那么,我们担心各国制定的2030年前达到的目标最终只会是一纸空文,正如十年前在日本爱知所做出的要在2020年达到的目标一样。
法广:最后,请您对中国政府针对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谈判问题上的立场做一个评论。
Sébastian Treyer:到目前为止,外界并不太了解中国的立场,中国究竟期待什么?中国政府并没有明确表示是否支持联合国有关在2030年之前各国设立30%的国土面积的自然保护区的提案,中国在保护自然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对中国来说,接受联合国的提议设立30%的自然保护区应该并没有困难,中国政府还推出了生态保护红线政策,生态保护红线是中国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在全中国范围内,将保护生物多样性纳入各个级别各个此次的空间规划包括城市与农村。
感谢法国智库法国可持续发展与国际关系研究学院(IDDRI)负责人塞巴斯蒂安 特拉耶(Sebastien Treyer)先生接受法广的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