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提出多項建議,爭取本港盡快告別劏房,要求政府在10年內大幅增建公營房屋,包括每年興建3萬個新公屋,預計用6年時間可以恢復申請者「三年上樓」的目標。其他增加公營房屋方法包括引用政府收回土地條例、縮短規劃申請時間、提高地積比率,以及與發展商磋商,促進公私營合作,釋放土地潛力。

民建聯又建議將「過渡性房屋」納入長遠房屋策略框架,增加3至5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以及將運房局轄下的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升格改為「社會房屋辦事處」,確保有足夠人手統籌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