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向法院申請發出8張傳票,分別向位於柯士甸道香港童軍總會中心8樓一會址,即「香港童軍總會總監俱樂部」的牌照持有人、餐飲服務供應商及其2名負責人,以及3名涉嫌組織群組聚集的人士提出檢控。

根據調查,該會址的牌照持有人、餐飲服務供應商及2名負責人,在今年4月10日,涉嫌違反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按第599F章就會址發出的規定及指示,容許及安排會址內的餐飲處所,舉辦一個超過當時規定20人上限的宴會。該餐飲服務供應商及3名香港童軍總會的人士,分別因容許受禁群組聚集及組織有關宴會,涉嫌違反群組聚集的相關禁令。

牌照處審視所有資料後,已向法院申請向該會址牌照持有人發出1張傳票、向該餐飲服務供應商及2名負責人發出4張傳票,以及向該3名在該會址組織有關宴會的人士發出3張傳票,案件會安排在法院審理。牌照處說,會繼續積極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在全港各區會址加強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