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得州一名法官下令禁止實施由共和黨籍議員提出的墮胎法案。得州奧斯汀地方法院法官皮特曼發布初步禁令,在裁決書中表示,當地法院不會批准執行該項剝奪婦女憲法權利的法案。

這項被形容為針對墮胎行為最嚴厲的「心跳法案」,目的是禁止女性在儀器偵測到胎兒心跳、即大約懷孕6星期後墮胎,就算是因為性侵或亂倫而懷孕亦被禁止。

美國司法部上月向得州提出民事訴訟,認為有關限制墮胎的法案違憲,要求法院宣布法案無效,並禁止得州以任何方式強制執行。多個州份都有民眾上街示威,聲援婦女擁有墮胎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