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定生效 立法會及政府一站通網站顯示國徽區徽 Oct 8, 2021 《國旗及國徽條例》及《區旗及區徽條例》的新規定今日刊憲正式生效,香港特區政府、立法會及司法機構網站,須使用國徽圖案。 立法會秘書處按照規定,今日在立法會網站首頁的顯著位置,使用國徽圖案。 立法會網站首頁左上角,有顯示國徽及區徽,而立法會的標誌就移至右上方。過去的立法會網站首頁,左上角只顯示立法會的標誌。 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主頁亦在左上角顯示出國徽及區徽;至於司法機構網站主頁就將國徽及區徽,分別置於左上方及右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