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表示,在未來10年,已覓得約350公頃土地,可建約33萬個公營房屋單位,可滿足該10年期約30萬個公營房屋單位需求。

至於私營房屋,當局指,未來10年準備約170公頃土地,以興建約10萬個私營房屋單位,包括來自新發展區、政府賣地及港鐵。

當局指,會視乎項目結果及假設住用地積比為4至6.5,若持續推進大型項目等,可望在中長期提供約40萬至50萬個公私營房屋單位。

當局說,若加上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的新開拓土地,可興建16萬5千至18萬6千個單位,預料在2031/32年後的下一個10至15年,整體供應可高達56萬5千至68萬6千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