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宇逸稱法援署指派律師或可有更好支援 惟屬未知之數
政府檢討法援制度,其中在刑事案件方面,提出由法援署署長指派律師給法援受助人,只在特殊情況下才接受受助人提名律師。
大律師黃宇逸表示,宏觀上有關安排令案件分佈更平均,名單上的大律師及律師可以接辦案件,但認為對受助人的保障未必好,因為受助人由案件提堂至成功申請法援期間需時,期間已與律師建立信任,若能夠繼續由該名律師跟進案件,會較為順暢。他又說,由法援署指派律師可能會為受助人提供更好的支援,但始終屬未知之數。
至於司法覆核案件,政府提出設立接辦限額,民事案件方面亦提出下調接辦限額,黃宇逸表示,司法覆核是較專門的案件,民事案件下亦有不同範疇,部分大律師或律師會較為擅長,受助人會希望委派他們處理案件,若政府設置及調低上限後,受助人未必能獲委派心儀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