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事規則等修訂部分已生效 其餘於下屆會期實施 Oct 27, 2021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說,本立法年度就修訂《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共提出4批共18組建議,涉及修訂或新增31項《議事規則》條文及21項《內務守則》條文,全部已獲內會通過及立法會的批准,當中部分修訂已生效,其餘將在第7屆立法會實施。 謝偉俊在本年度最後一次立法會大會上提交委員會工作報告時說,涉及的修訂涵蓋多個範疇,包括規定議員必須穿著商務衣飾出席立法會及全體委員會會議、在會議上展示物件亦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向因為無合理原因下缺席導致流會的議員罰款、又修訂各委員會選舉主席的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