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警方搜查民陣相關四個地點包括社民連長沙灣會址
警方於4月根據《社團條例》要求民間人權陣線提交其成員、活動及資金等資料,據了解,民陣未有依時提交資料,警方今日採取行動,搜查與民陣相關的4個地點,其中兩個已完成。
據了解,警員其後亦分別搜查社民連位於荔枝角泰昌工業大廈,以及香港彩虹位於彌敦道立信大廈的辦事處。
民陣已於8月15日發聲明宣布解散,當時表示近一年多來,政府不斷以疫情為由拒絕民陣及不同團體的遊行申請,各成員團體遭受打壓,召集人陳皓桓因多宗案件身陷囹圄,秘書處無法維持運作,宣布解散。
警方曾指,民陣自2002年成立以來,一直未有向公司註冊處註冊為公司,也並非向警察牌照課註冊的合法社團,因此該組織是一個不合法地運作的組織。警方重申一個組織及成員犯下的罪行,有關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的辭職而被抹走,警方會全力追究任何組織及人士有否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