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發表研究報告,指獲豁免取得牌照的地產代理和營業員,以及不受《地產代理條例》等監管的境外物業發展商,均在港銷售境外物業,但一般消費者難以分辨營業員持牌與否,認為存在監管漏洞。

消委會以神秘顧客方式,走訪36個本港鎖售的境外樓盤,涉及19個代理及1個發展商,當中有15間是非持牌代理,但只有3間代理的營業員在小冊子、宣傳單張、名片列出無牌聲明。

消委會提到,九成商戶在提供銷售資料等文件中,寫上免責聲明,但營業員並無向神秘顧客提及免責聲明,有側重保障商戶之嫌。另外,亦有非持牌營業員提供過時資訊甚至誤述,例如有兩次遇到營業員只提供日文小冊子,並聲稱不懂日語,仍能靠自身經驗及猜測文中含義進行買賣。

消委會指出,目前法例容許非持牌代理及營業員透過豁免令,獲豁免進行境外物業買賣,一旦交易出現問題,難受法例規管,建議修訂法例,規管所有從事銷售香港境外一手住宅物業的代理及營業員要取得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