鄺寶昌稱律師同時辦多案未必是好事 指受助人仍有選擇
政府提出改革法援制度,司法覆核方面,限制律師和大律師分別每年最多承接5宗及3宗案件。法律援助署署長鄺寶昌表示,署方的名冊中有177名律師及255名大律師可處理司法覆核案,但以去年為例,94%覆核案集中在10位律師手上,認為有關情況需要處理。
鄺寶昌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說,律師同時處理多宗案件,對受助人未必是好事,受助人亦不應感覺全港只有一位律師可處理其案件,當其首選的法律代表接案已滿額,他仍可選擇其他心儀的律師,不覺得會「揀不到」。
至於會否令日後訴訟中,政府一方由資深大狀代表,市民就由經驗不足的律師上陣,造成不公平,鄺寶昌說,律師名冊中很多都是行內資深,署方委派時也會考慮與訟另一方的律師資歷,又指不少曾代表政府的律師,亦在承接法援案的名冊,只是過往沒有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