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防部3日指出,中國迅速推動軍事現代化,目標是在2027年時具有在印太地區對抗美軍的能力。圖為中共運-8遠干機。(圖取自國防部網頁mnd.gov.tw)
美國國防部3日指出,中國迅速推動軍事現代化,目標是在2027年時具有在印太地區對抗美軍的能力。圖為中共運-8遠干機。(圖取自國防部網頁mnd.gov.tw)

(中央社記者江今葉華盛頓3日專電)美國國防部今天公布中國軍力報告指出,中國迅速推動軍事現代化目標是在2027年時,具有在印太地區對抗美軍的能力,並迫使台灣領導層依北京條件進行談判。

五角大廈在這份年度中國軍力報告中針對台海安全局勢、中國對台軍事施壓、中國可能對台採取的軍事行動,以及兩岸軍力發展等做出完整詳細評估。

報告指出,2020年,中國對台灣外交、政治與軍事施壓加劇,共軍在台灣海峽周圍進行像是島嶼侵佔行動演習,也多次侵擾台灣防空識別區(ADIZ),兩岸緊張局勢升高。共軍也持續為台海突發可能做準備,同時威嚇、延遲或拒絕任何像是美國與其他理念相近夥伴的第三方干預。

報告引述中國媒體的軍方消息指出,中國持續推動軍事現代化,目標是在2027年時,能具備在印太地區與美軍對抗的能力,並迫使台灣領導層依北京條件進行談判。

報告指出,中國從未放棄對台使用武力,共軍持續強化的能力也使其有一系列得以脅迫台灣的選項,從對台灣進行海空封鎖到大規模兩棲入侵,也可能透過公開與秘密的經濟與政治活動,塑造或削弱台灣政府的有效性或合法性,包括網路攻擊或針對台灣的政治、軍事與經濟基礎設施進行有限攻擊,引發台灣民眾恐慌並削弱對領導層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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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台灣防衛能力方面,報告指出,中國持續的軍事現代化擴大與台灣軍力的差距,為了因應中國不斷提升的軍力,台灣正致力開發新概念與不對稱戰力

不對稱戰力

「不對稱作戰」是美軍提出的一種新作戰理論,相對於「對稱作戰」而來。這個軍事術語是指採取非傳統或非正規方法,避免和敵人強點對抗,在衡量雙方相對態勢後,發揮己方優勢並選擇敵人弱點加以痛擊,以獲得預期軍事或政治目的。

資料來源:海軍學術雙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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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建立戰爭儲備力量、發展國防工業、提高聯合行動與危機應對能力。
報告也重申,美國恪守以台灣關係法

台灣關係法小百科

Q:它是怎麼來的?

A:1978年12月,美國卡特政府宣布將於1979年元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中斷與中華民國(當今的台灣)最早於1913年建立的外交關係。中華民國在美國國會的眾多支持者為了維繫與台灣的各種非官方關係,推動台灣關係法(The Taiwan Relations Act)的立法,4月10日經卡特總統簽署後,追溯自1979年1月1日生效。

Q:它的性質是什麼?

A:台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共18個條文,中文版約4600字。美國國內有人主張,因為它是法律,位階高於華府與北京的3個聯合公報(1972年上海公報、1979年建交公報與1982年的八一七公報)。中方則主張3個聯合公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外交文件。

Q:它對台灣的重要性是什麼?

A:台灣關係法與美中雙方簽訂的3個聯合公報常被稱為「1法3公報」,它們共同形成美國對台海兩岸政策的主要架構。

除了授權行政部門「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台灣人民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並為其他目的」,台灣關係法開宗明義點出此法是要「協助維持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與穩定」。

台灣關係法最能體現美國對台灣安全承諾的部分,是它的第2條B款指出: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及安定符合美國的政治、安全及經濟利益,而且是國際關切的事務;、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以台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的期望為基礎;、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舉 — 包括使用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提供防禦性武器給台灣人民;、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形式的高壓手段,而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美國對台軍售以及美台之間在國防台灣方面的合作,都是根據以上條文。

Q:台灣關係法有無補強措施?

A:有。美國雷根政府在與中國簽署八一七公報的同時,私下向台灣提出「6項保證」,主要是抵消八一七公報有關美國對台軍售應逐年遞減的條文。2016年,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分別通過共同決議案,小幅調整對台6項保證的內容,並形諸國會文書,但這兩項共同決議案僅表達國會立場,並無法律約束力:美國不贊成對台軍售設定期限﹔

  • 美國不認為可在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扮演調停角色﹔
  • 2.美國不會施加壓力要求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談判﹔
  • 3.美國對台灣主權的長期立場沒有改變﹔
  • 4.美國並無計劃修改台灣關係法;
  • 5.八一七公報的內容不表示美國在對台軍售之前會徵詢北京意見。

此外,美國國會有部分友台議員認為,台灣關係法對於台灣一旦遭到中國軍事侵略,美國應如何因應的規範不夠明確(所謂的戰略模糊),因此在公元2000年提出台灣安全加強法,但並未通過。

2018年3月,川普總統將台灣旅行法(The Taiwan Travel Act)簽署生效,代表台美官員互訪的層級可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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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中三公報與六項保證為指引的一個中國政策,美方致力深化與台灣關係,台灣是先進民主政體,也是關鍵經濟與安全夥伴。美方持續支持以符合台灣人民意願與最大利益的方式,和平解決兩岸關係,也持續對台軍售,使台灣得以維持足夠的自我防衛能力,並反對任何危及台灣人民安全、社會或經濟體制的訴諸武力或其他形式脅迫。(編輯:陳正健)11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