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8日電)據報導,澳門當局規定,本月中起,年滿18歲的入境者需要至少持有澳門元5000元(新台幣1萬7400元)。

根據澳門電台今天的報導,新規定適用於赴澳並年滿18歲的非本地居民,停留7天的必須證明擁有不少於5000元,以作為留澳期間的「維生資源」,否則警方有權拒絕入境。

停留14天以內的入境者則要最少1萬元;21天內最少1.5萬元;超過21天的最少2萬元,攜帶家人的金額每人按80%計算。

報導表示,行政長官已批示,新規定自15日起實施。

據報導,當局要求的金額不一定為現款,可以是旅行支票及電子錢包等。(編輯:張淑伶)11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