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和深圳租赁住房用地原则上不低于年度住宅土地供应计划的10%--广东政府
2021-11-05T06:22:59Z
路透北京11月5日 -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称,要落实土地支持政策,各地级以上市要在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其中,广州和深圳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
广东省政府网站周五刊登实施意见全文 here并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其中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10个市是发展的重点城市。
实施意见提出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自今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此外,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此前表示,要大力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坚持房住不炒、租购并举,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重点解决好新市民住房问题。这也是中国房地产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中国房地产行业凛冬已至。昨日据本地媒体财联社报导,深圳监管部门将于周五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花样年、佳兆业两家企业流动性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