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鼓励三胎各地纷出招 浙江和上海均延长生育假期并增设育儿假
2021-11-25T07:58:59Z
路透上海11月25日 - 在中国今年开始实施“三孩”政策后,各地陆续出台相关鼓励政策。浙江和上海均在周四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浙江修改条例进一步延长了产假,将原条例规定的妇女产假128天,修改为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二孩三孩为188天。增设育儿假,规定子女在三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的育儿假。
浙江官方媒体浙江之声周四报导,修改后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共七章三十六条,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值得注意的是,再婚夫妻再婚后可以再生育三孩,不再受其婚前生育情况的限制。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周四表决通过了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规完善了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生育假由原来的30天延长到了60天,另外首次增设夫妻双方的“带薪育儿假”。
上海本地官媒--东方网引述相关决定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同时明确: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此次新规还修改了再生育子女的条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
此前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还可以再享受上海的30天生育假。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周二(23日)亦审议了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其中明确三孩生育政策,明确设立父母育儿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应当分别给予夫妻双方10日育儿假。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底决定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