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2021 - 21:27

我们将在本期的节目中继续为您就欧盟于今年9月发布的《欧盟印太合作战略》报告加以介绍。9月16日,《欧盟印太合作战略》报告发布当天,欧盟委员会及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向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发表了联合声明,就该战略的由来和内容进行了汇报。

就欧盟计划在印太地区有关安全与防务问题的参与,来自欧盟委员会和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的声明表示,“欧盟寻求促进一个开放和基于规则的区域安全架构,包括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建立的法律框架,在印太地区建立安全的海上交通线、能力建设和加强海军存在。”声明指出,“欧盟通过在(欧盟)共同安全与国防政策(CSDP)框架内部署海外特派团和行动,扩大了与合作伙伴的安全接触,包括在2005年,与五个东盟伙伴一起执行监测印度尼西亚亚齐特别行政区和平进程的民事特派团。马来西亚、泰国、文莱、新加坡和菲律宾共同参与了该行动。”声明介绍称,“欧盟目前在全世界有18个民事和军事特派团,包括欧盟海军索马里行动(EUNAVFOR Somalia),印度洋的‘阿塔兰塔军事行动’(Operation Atalanta),以及欧盟在莫桑比克的军事训练任务 (EUTM Mozambique)。”

欧盟将探讨如何确保其成员国在印太地区加强海军部署

就海军存在问题,声明表示,“在过去的一年里,欧盟海军索马里行动(EU NAVFOR),‘阿塔兰塔军事行动’与包括日本、巴基斯坦、印度和吉布提在内的印太伙伴成功开展了联合海军活动。”声明称,“欧盟将寻求与印太伙伴进行更多的联合演习和港口停靠,包括多边演习,以打击海盗和保护航行自由,同时加强欧盟在该地区的海军外交。”声明提出,“鉴于欧洲海军在印太地区有意义的存在的重要性,欧盟将探讨如何确保其成员国在该地区加强海军的部署。”声明续指,“考虑到从欧盟‘协调海上存在’(CMP)概念的第一次评估中获得的经验教训,欧盟将评估在印太地区建立‘海上利益区’的机会,并与该地区的合作伙伴接触,包括探索他们与这一倡议联系的可能性。”

就海上安全能力建设问题,声明指出,“欧盟将继续实施其为西印度洋伙伴促进区域海上安全的计划,并寻求将欧盟印度洋关键海上路线(CRIMARIO)能力建设项目扩展到南太平洋,并加强与志同道合的伙伴的协同作用。”声明称,“欧盟将建立打击毒品贩运、人口贩运和野生动物犯罪,以及与恐怖主义有关的非法资金流动的海上能力。欧盟还将鼓励通过信息融合中心巩固信息共享机制,包括通过印太区域信息共享(IORIS)平台。”就扩张与印太地区伙伴关系的问题,声明指出,“欧盟将寻求在东盟安全架构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并参与东盟国防部长扩大会议(ADMM+)结构和东亚峰会。此外,欧盟将加强它在其他论坛的参与,如印度洋海军研讨会。”

欧盟将加强与合作伙伴在安全和防务方面的对话

声明表示,“欧盟将加强与合作伙伴在安全和防务方面的对话,包括反恐、网络安全、核不扩散和核裁军、空间和海上安全对话。”声明称,“在这一背景下,欧盟正在向欧盟驻印太地区的代表团派遣军事顾问,迄今已向驻中国代表团和驻印度尼西亚代表团派遣了军事顾问。”声明补充说,“欧盟将建立一个欧盟互联网外交网络,与欧盟代表团以及相关成员国在世界各地的大使馆合作。”声明提及,“欧盟还将在 ‘加强亚洲存在和与亚洲的安全合作’(ESIWA)项目下与合作伙伴加强活动,该项目涵盖反恐、网络安全、海上安全和危机管理。试点伙伴是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新加坡和越南;欧盟的军事专家已经在印度尼西亚和越南开展相关工作。”

在网络安全方面,欧盟将加强合作伙伴的能力建设

声明提出,“欧盟将鼓励印太地区的伙伴更多地参与欧盟共同安全与国防政策的任务和行动,寻求与其他印太地区的伙伴缔结框架参与协议。此外,欧盟还将支持印太伙伴努力发展自己的维和能力。”就印太地区内出现的新的安全挑战,声明指出,“在网络安全方面,欧盟将加强合作伙伴的能力建设,利用现有的标准和合作机制(即欧洲委员会关于网络犯罪的《布达佩斯公约》),加强合作伙伴应对网络犯罪的能力建设,并提高网络抗御能力。在反恐方面,欧盟将采取行动,使社区有能力打击暴力极端主义。欧盟还将促进欧洲警察组织与合作伙伴的执法机构之间的合作。”

声明表示,“欧盟将与合作伙伴在核安全和核不扩散、化学和生物武器方面合作。欧盟将支持《武器贸易条约》的实施和普及,并寻求与志同道合的伙伴一起制定关于武器出口控制和军民两用技术出口控制的多边倡议。”声明称,“欧盟化学、生物、辐射和核英才中心倡议(EU CBRN CoE),自2010年以来一直与东盟国家进行合作。该倡议将继续支持合作伙伴和地区加强化生放核风险缓解和所有危害的安全治理,遵循自愿和需求驱动的方法。”

声明表示,“欧盟将通过旨在识别、分析、评估、反击和对信息操纵施加成本的新工具,帮助打击印太地区国家和非国家行为者的外国信息操纵和干扰。”声明称,“欧盟将扩大印太地区的专家网络,与志同道合的伙伴分享信息和经验,并提高对信息操纵和干扰的认识。这一领域的行动将包括支持媒体机构的独立内容。这将有助于培养一个多元化和基于事实的信息环境,减少对政府控制的外国媒体的依赖,并抵制其影响。”

欧盟将确保对未来的全球健康危机作出有效的多边反应

就人类安全和公关健康问题,声明指出,“新冠病毒大流行在世界范围内暴露了医疗保健系统、流行病应对机制以及病毒性疾病和疫苗领域的研究和制造能力的弱点。因此,卫生已成为我们与印太地区许多伙伴合作的一个关键焦点。欧盟在2020年通过了两个主要的区域计划,以协助我们的合作伙伴应对新冠病毒大流行的卫生影响。”声明表示,“欧盟将继续与所有印太伙伴合作,确保对新冠病毒和未来的全球健康危机作出有效的多边反应。”

声明介绍称,“这将包括:通过‘新冠疫苗实施计划机制’(COVAX)和其他方式,帮助中低收入的印太伙伴获得新冠疫苗。欧盟已经通过提供个人和医疗设备、药品和卫生专业知识支持了该地区的许多国家。印度将是一个合作的重点,包括在药物活性成分的质量方面。未来的欧盟卫生应急准备和响应机构将与全球伙伴密切合作,解决国际供应链问题,扩大全球生产能力和医疗对策的获取。”此外,欧盟还承诺,“根据欧盟制药战略加强在印太地区的多边合作,确保安全和多样化的制药和健康相关产业供应链,以促进获得优质药品和保健品。为防治传染病和改善获得药品和健康治疗的机会而进行合作研究。在‘地平线欧洲’研究计划(Horizon Europe)下,印太伙伴将能够参加欧盟资助的研究和创新行动。”

声明续称,“欧盟将已经建立了可互操作的新冠证书系统的有关国家与欧盟数字新冠证书连接起来。欧盟已将技术规范以及基础软件以开放源码的形式公开。”声明表示,“欧盟支持向健康和可持续的食品系统转型。欧盟旨在加强与志同道合的伙伴在 ‘从农场到餐桌’和生物多样性战略方面的合作。欧盟打算与感兴趣的印太伙伴,其中一些正在规划自己的可持续性政策和计划建立关于可持续食品系统的对话,或达成双边和多边安排,以支持在食品安全、动植物健康和可持续性方面的合作;共同合作应对空气污染,特别是在城市中心的空气污染。”

欧盟一直在与印太地区的行为者合作进行备灾和救灾工作

就加强在印太地区减少灾害风险和备灾方面的参与,声明说,“印太地区高度暴露于自然和人为的灾害中。气候变化不仅扩大了这种风险,而且是一个威胁的倍增器,使冲突局势复杂化和延长,从而增加人道主义需求。”声明称,“特别是,对人道主义行动和早期预警系统采取预见性的方法可以帮助增强脆弱地区社区的复原力。欧盟将利用其在2022年担任总部位于日内瓦的‘灾害所致流离失所问题平台’倡议主席的机会,推动全球努力保护印太地区因灾害和气候变化而流离失所的人们。”声明介绍指,“在过去的25年里,欧盟一直在与印太地区的行为者合作进行备灾和救灾,包括与阿富汗、巴基斯坦、伊朗、莫桑比克、孟加拉国、缅甸、菲律宾、尼泊尔和一些受自然和人为灾害影响最大的东盟国家。”

声明补充说,“欧盟为应对紧急情况或灾害提供了救济物品或应急小组,并将继续与东盟灾害管理人道主义援助协调中心(AHA Centre)等组织一起支持灾害管理能力建设;欧盟也将考虑在抗灾基础设施联盟(CDRI)的范围内采取行动。”声明说,“欧洲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将提供一项新的服务,利用伽利略基础设施广播警报信息。与日本的合作正在进行中,以建立一个共同的紧急信息格式。”声明说,“欧盟的哥白尼应急管理服务(CEMS) 继续协助印太国家的救济工作,并提供关于水灾、旱灾和森林火灾的预警和监测信息。”

《欧盟印太合作战略》将采取的具体措施

就《欧盟印太合作战略》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声明介绍称,“欧盟将把这一战略纳入与其区域和多边伙伴的现有对话的主流,并与欧盟成员国协调处理印太地区的问题。对该战略的实施将通过首脑会议、部长级会议、对话和未来与该地区伙伴的协议来加强。”声明说,“欧洲议会将被充分告知。该战略的实施将根据其范围从多个来源获得资金:包括睦邻、发展及国际合作工具(NDICI)--‘全球欧洲’。”声明称,“欧盟将通过实施由欧洲可持续发展基金 ‘附加’支持的担保和混合融资工具,确保与欧洲和国际金融机构合作,广泛调动发展资金,包括来自私营部门的资金,从而使其预算的影响最大化。”

欧盟相关的重点行动包括:“与印太地区的伙伴接触,通过贸易和经济关系的多样化,以及制定符合我们价值观和原则的技术标准和法规,建立更具有韧性和可持续性的全球价值链;完成欧盟与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和新西兰的贸易谈判;恢复与印度的贸易谈判并开始双边投资谈判;完成与东非共同体的《经济伙伴协定》;评估与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恢复贸易谈判的可能性,并最终与东盟进行区域间贸易协定的谈判。”

声明续指,“欧盟将与马来西亚和泰国缔结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PCA);开始与马尔代夫的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谈判,并使欧盟即将与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ACP)签订的伙伴关系协定取得全面成果;与有意愿和有抱负的印太伙伴缔结绿色联盟和伙伴关系,以对抗气候变化和环境退化;加强该地区的海洋治理,包括增加欧盟对印太国家的渔业管理和控制系统的支持,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和实施可持续性渔业伙伴关系协议。”

声明表示,“欧盟将扩大与印太伙伴的数字伙伴关系网络,并探索新的数字伙伴关系协定的可能性;加快实施与日本和印度的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支持合作伙伴建立一个适当的监管环境,并促进调动必要的资金,以改善欧洲和印太地区之间的实地连接。”声明说,“欧盟将在 ‘地平线欧洲’研究计划下加强研究和创新方面的合作;探索将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西兰和新加坡等符合条件的志同道合的印太伙伴纳入该计划。”声明补充说,“探讨如何确保欧盟成员国加强海军部署,以帮助保护印太地区的海上交通线和航行自由,同时提高印太伙伴确保海上安全的能力;加强对印太地区最不发达国家的医疗保健系统和大流行病准备的支持,在‘地平线欧洲’研究计划的背景下加强对传染病的合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