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取消絕大部分豁免檢疫類別 獲豁免者需遵防疫條款
政府公布,本月12日起全面收緊豁免檢疫安排,並強化對豁免人士的監管,包括取消絕大部分豁免類別人士到港後免檢疫的安排,及要求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到港後必須在指定檢疫酒店隔離,不得家居隔離,總領事或同等、較高職級的駐港代表除外。
政府表示,將保留維持香港社會運作及市民生活所需的豁免類別,包括跨境貨車司機及必要陪同人員、跨境巴士及穿梭巴士司機及必要車務人員、機組人員、貨船船員、須履行與政府相關運作的政府人員。政府指,任何不屬於相關類別的人士,若須來港並希望豁免檢疫,政府只會按個別特別情況考慮,嚴格審核。
當局指,任何獲豁免人士必須遵守一系列防疫措施及條款,包括多次定期檢測、隔離地點的限制或可進行活動的嚴格限制等要求,以恪守閉環式管理原則,一經發現有任何違反豁免條件的情況,有關人士的豁免資格將被撤銷,並即時送往檢疫中心進行強制檢疫。政府已致函各國領館及機構,敦促相關人員必須遵從豁免條件。
政府發言人表示,新措施有助強化「外防輸入」措施及應對變異病毒株的威脅,也可為日後逐步有序恢復與內地通關或跨境出行創造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