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匯局:至3月底18個月接獲77份舉報人的事項報告
財務匯報局發表年度調查報告及中期查察報告。局方說在年度調查中,截止今年3月底的18個月內,共接獲77份舉報人的事項報告,當中67份與可跟進的指控有關,其餘10份與財匯局職能範圍以外的事項有關。局方亦處理了43宗在2019年以來進行的調查,展開了25宗新的調查及完成了7宗調查。
財匯局說,最常見的審計失當行為領域,依次為未能充分進行項目質素監控審視程序;未有妥善進行審計以取得足夠適當的審計證據以供發表意見;未能行使適當專業懷疑態度及專業判斷。
在中期查察報告中,財匯局說,識別到的缺失仍頗多,但缺失數目及重大程度已有重大改善。在至今已完成的22個查察項目中,有55%存在一項或多項與在審計中缺乏專業懷疑態度有關的缺失,較2020年的81%已有改善。
至於有關核數師在收入確認的工作範疇所識別到的缺失數量和重大程度就顯著上升。17個項目中,65%項目發現缺失,較2020年的46%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