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日前駁回「丁權案」上訴,維持丁屋政策屬於合憲判決。本土研究社成員黃肇鴻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終院表面上確立丁權為「特權」,但判詞指政府批准是否興建丁屋屬「酌情權」,實質上削弱了丁權。

黃肇鴻指出,政府以往擔心丁屋政策是否收得太緊,而遭到法律挑戰,但終院形容丁權是「有內在缺陷的權利」,變相收窄了丁權,當局現時已經對丁屋政策有「全面管治權」,日後可決定何時修改、收緊政策的內容。

黃肇鴻表示,判詞意味會出現兩種情況,如果政府好好利用法院確立的權力,將嚴格審批懷疑濫用或套丁的個案,甚至追究疑似犯罪的男丁,但亦可能全面放寬丁屋建屋限制,例如放寬高度限制至興建「丁廈」。

他又說,政府至今未公布會否改變丁屋政策,但擔心當局推行北部都會區等新界發展時,爭取與土地持有人合作,未必會全面打擊套丁或收緊土地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