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承認參與暴動囚40個月 法官指被告有理想籲反省 Nov 10, 2021 一名22歲男學生,承認前年8月31日,在太子站及旺角站參與暴動,判囚40個月。 法官判刑時表示,暴動罪行非常嚴重,幾十名示威者惡意破壞港鐵站設施,被告手持拐杖敲打地面挑釁,屬前線示威者,角色主動情節嚴重。又表示明白被告有理想,亦有許多人關心,叮囑服刑期間要好好反省,將來回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