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企業上市前須考慮氣候變化風險 滿足監管要求
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出席一個研討會時表示,作為前線監管機構,港交所需要推動上市公司對可持續發展的重視,包括良好的社會、環境及企業管治(ESG)。她強調,企業在上市前已經要考慮控制氣候變化風險,特別是新上市申請人需要作出相應行動,以滿足未來的監管要求。
陳翊庭說,ESG對不少上市公司屬較新概念,但可持續發展披露報告有機會衍生企業的「漂綠」行為,誤導社會相信公司有足夠的可持續營運,因此已透過不同方式,推動市場參與者滿足國際披露準則。上周亦已公布氣候訊息披露指引,期望新股發行人能在ESG規劃上做好準備。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出席同一活動時表示,本港的碳排放已經在2014年達到頂峰,碳足印在其後6年減少約30%,重申政府目標2050年達至碳中和。
黃錦星說,政府過去10年投入超過470億元推動減碳措施,亦會在未來15至20年投入2400億元應對氣候變化。他指,基於全港約18%碳排放來自交通,因此正積極推動在2050年做到汽車零排放;亦會推動電力公司使用可再生能源,期望由目前佔發電燃料組合少於1%,未來逐步提升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