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月上環衝突事件,20人被裁定暴動罪成,1人認罪,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另外3人則罪名不成立。

法官表示,20名被告身處示威者防線前排,築起傘陣及投擲雜物等行為,會產生漣漪效應,令到惡化情況延續,屬主犯身份參與暴動。今次是法官首次引用終審法院就「共同犯罪計劃」原則的裁決作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