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和沙田裁判法院今早分別接獲可疑信件。消息指,西九龍法院收到的可疑信件,是寄給區院暫委法官張潔宜,內容涉及一些粗言穢語,另有一個信封裝有少量白色粉末。至於沙田法院收到的可疑信件,收信人為裁判官彭亮廷。警方仍在調查犯案動機。

律政司發表聲明,嚴正譴責近期涉及刑事恐嚇法官的案件,違法者將受到法律制裁。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5年。

律政司表示,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絕不姑息恐嚇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非法惡行。任何人以違法的卑劣手法企圖影響法官審理案件,特區政府必定會嚴肅跟進,將不法之徒繩之於法。律政司又指,法官行使司法權力時,必須嚴格依據適用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並受到《基本法》第85條保障,獨立地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司法機構亦表示,高度關注事件,並已交由警方跟進,強調任何試圖向法官及司法人員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均違反法治精神,衝擊司法獨立的原則,應受到嚴厲譴責。

司法機構又指出,《基本法》清楚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審理每宗案件時,即使涉及任何富爭議的法例和社會事件,必須無所畏懼、獨立和專業地按照法律和法律原則作出判決,不論判決結果是否受歡迎或受抨擊。如對判決或判刑不滿意,有上訴機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