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若發現參與虛擬貨幣挖礦 研加徵懲罰性電價
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人民銀行今年9月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通知,明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挖礦」行為存在嚴重危害。當局下一步將針對產業式「挖礦」、國有單位「挖礦」以及比特幣「挖礦」等活動,展開全面整治,如發現相關單位參與「挖礦」,將研究加徵懲罰性電價。
孟瑋表示,虛擬貨幣「挖礦」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加上虛擬貨幣生產和交易環節衍生的風險越發突出,盲目無序發展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以及節能減排帶來嚴重不利影響。整治「挖礦」活動對促進中國產業結構優化、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等,具有重要意義。
孟瑋又說,為落實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當局已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通知,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增補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淘汰類」目錄。當局上周三亦召開專題視像會議,要求各省區市清理整治區內「挖礦」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