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2個月大女嬰於2019年初,被家人交託予一對情侶照顧,大約半年後昏迷送院,其後不治,情侶早前承認故意虐待或忽略該女嬰,今日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監5年4個月。

驗屍報告指女嬰身體有30多處大大小小瘀傷同30多傷痕,體重只有8公斤,腦內有蛛網膜下腔出血同腦水腫。女被告曾承認掌摑、用藤條打女嬰,以及以鐵鏈狗帶綁在女嬰腰間,男被告則曾掌摑及用腳踢女嬰。兩人案發時亦育有另外3名分別5個月至8歲大的女兒。

法官黃崇厚判刑時表示,女嬰死前一晚被施以非常嚴重的傷害,她因頭部重傷而死,專家指她頭頸的瘀傷是在當晚晚餐後造成。法官說,控方沒有檢控兩名被告更嚴重的罪名,可能是因為證據不足,法庭難以評估做法是否寬大。

而傷勢反映女嬰在不同時間身體遭受嚴重暴力對待,長期捱餓致營養不良,不論天氣冷暖都只睡在一張放地上的薄床褥,受到沒有尊嚴的對待。法官指出,保護兒童對社會非常重要,判刑須傳達訊息,暴力及嚴重忽略幼兒可造成極端而嚴重的傷害。

法官又表示,留意到女嬰兄長獲安排到寄養家庭,而女嬰就被留在被告家中,法庭奇怪有沒有任何合理理由,女嬰在毫無干預下被這樣安排,促請當局檢視,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