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研發新冠治療藥物 何栢良稱本港未必很多人需要用
就內地藥廠研發的新冠肺炎治療藥物「BRII-196」及「BRII-198」,本港衞生署表示,已發出相關的臨床試驗證明書。署方說,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在香港為對人類進行藥劑製品的臨床試驗,必須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申請臨床試驗證明書。
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說,這款混合單克隆抗體的藥物,大約1年前在內地開始研發,研究已在自然科學期刊發表。
他表示,相關藥物在不少國家已開展三期臨床研究,在美國及中南美洲等地亦發現一些高風險人士感染新冠病毒後,以此藥物治療。在發病後5日內接受治療,對比接受安慰藥治療,其住院或死亡率風險大幅減低78%。
被問到本港是否有急切性使用相關藥物,何栢良說,過去3個月本港的確診個案大部分都接種過疫苗,9月至今沒有重症或死亡個案,所以相關藥物如果作為預防及治療重症之用,在本港廣泛接種疫苗情況下,未必有很多人需要用此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