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正就私校費用事宜制訂綜合申請及審批機制
教育局首席教育主任何慕琪在局中人語撰文表示,教育局正就審批私立學校收取資本費、債券、提名權費等其他費用的事宜,制訂全面涵蓋不同範疇的綜合申請及審批機制。
何慕琪表示,在建立有關機制時,會顧及私立學校的實際情況和需要,以避免過度影響私立學校的運作或發展計劃,同時亦會從保障家長利益的角度作考慮。她提到,綜合審批機制主要考慮 4項重要原則,包括合規要求、學校管治、資訊透明度和保障家長,例如在提高透明度方面,建議要求學校收取相關費用時,應清楚通知家長相關費用的種類、金額、籌集所得資金的用途及家長權益等。
她又說,教育局去年已就2020/21學年起收取其他費用引入過渡安排,私立學校須向局方提交申請,在考慮包括收費的目的及用途是否已諮詢或通知家長後,才會作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