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注動物權益人士建議修例 市民餵野豬即屬違法
漁護署前晚捕獲數隻野豬後進行人道毀滅,NPV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表示,署方急忙推出政策,有很多不理想地方,亦沒有向公眾交代細節,包括殺了多少隻野豬;他又說對付野豬的方法有好多,關注為何政府使用最致命的方式,認為是不理想亦不合理。
麥志豪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署方可以提高罰則並修訂法例,當市民餵野豬時屬違法,並加強執法工作,減少野豬到市區覓食的誘因,又說可以參考外國用強光及聲音趕嚇野豬,再配合避孕及絕育措施,若在半年內無成效,才再考慮其他方法。
麥志豪又說,署方一直使用溫和文明手段,循序漸進手法處理野豬問題,亦非在過去一星期出現多宗野豬傷人個案,署方指有迫切性推行政策是講不通。他提到,當晚被誘捕的野豬與市民相安無事,但署方用食物誘捕是不理想,令市民產生將野豬放入陷阱的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