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1歲女子於2017年因胸口痛入院,其後心臟兩度驟停,留醫深切治療部3周後因病毒型心肌炎不治,家屬質疑院方延遲用藥。死因庭研訊5日後,陪審團退庭商議3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之前引導陪審團並總結證供時提到,事主蘇潔茵到瑪嘉烈醫院求診,經急症室醫生檢查後,發現她心臟左胸椎下方有雜音,建議留院檢查,驗血報告顯示白血球量升高、酸性過高,懷疑是中樞神經感染,醫生為她處方抗生素,在抽取腰椎穿刺前,她的心臟兩度停頓8至10分鐘,急救後送到深切治療部,再次兩度心臟停頓,其中一次長達32分鐘。

裁判官說,解剖報告顯示死者死於病毒引發的急性心肌炎,這個病的死亡率達25%,專家亦指無藥可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