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政府決定不為前總統全斗煥舉行國葬,將是政府訂立國葬制度以來首次不為前總統治喪。

一名政府官員表示,政府也不會協助家屬治喪,這是繼李承晚和尹普善外,第三個政府不協辦葬禮的前總統。

總統府青瓦台亦表明無致送花圈及弔唁的計劃。

國家報勳處也表示,由於全斗煥因內亂罪被判刑,喪失在國家公墓安葬的資格。

《韓聯社》報道,與不久前去世的前總統盧泰愚獲得國葬待遇對比,是考慮到全斗煥未就1980年下令軍事鎮壓光州的大規模民主運動進行反省或道歉。

南韓《國葬法》雖然未對犯下重大罪行的人員作出明文規定,但列明國葬對象限於「為國家和社會作出顯著貢獻」或「受國民推崇」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