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記者付國豪前年在機場遇襲的案件,被告畢慧芬與賴雲龍,被裁定暴動及非法禁錮等罪罪成,分別判囚4年3個月及5年3個月。兩人不服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畢慧芬被拒絕批出上訴許可,賴雲龍則撤回申請。

畢慧芬承認曾襲擊及非法禁錮付國豪,當時沒有想到事件的嚴重性,現在令家人擔心,經一事長一智,希望法庭給予機會讓她重新做人,上訴庭法官拒絕批出許可。賴雲龍在庭上表示,自己被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指使,為冤枉付國豪,向14億中國人道歉。

律政司在庭上播放涉案片段,指出片段已顯示畢慧芬以索帶綁起付國豪的手腳,已可證明畢慧芬破壞社會安寧、襲擊及非法禁錮,所以定罪穩妥及判刑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