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周焯華被內地當局批准逮捕。

澳門檢察院發布消息,指以周姓嫌犯為首的11名涉及網絡非法賭博和清洗黑錢的案件,經初步調查,有充份跡象顯示,各人分別涉及領導犯罪集團、參加犯罪集團、清洗黑錢以及不法經營賭博等罪名,而每項罪名單獨成立刑期最高分別由3年至12年不等。

在考慮到案件的嚴重性,對澳門合法經營博彩業和金融秩序穩定都產生嚴重影響和衝擊,為防止嫌犯逃脫,刑事起訴法庭接納檢察官建議,將案中姓周等五名疑犯,需採取羈押強制措施,另外6人就要繳納保證金、提供身份資料和居所書錄、定期報到以及禁止離境等強制措施。

案情指警方在1年多前,已掌握姓周嫌犯等人不法經營賭博的證據,團伙以澳門為基地,在菲律賓架設一個非法網絡直播投注平台,透過直播場景吸引內地居民為主的客源,進行局額網上非法賭博,並利用在澳門公司的帳戶,透過地下錢莊轉移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