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9日電)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楊妻王音之向多家銀行詐貸超過新台幣400億元,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楊文虎有期徒刑25年、王音之27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全案緣於,楊文虎、王音之等人涉嫌自民國99年8月起向9家銀行詐貸386億餘元,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北檢另查出楊文虎夫婦等人自97年6月起,向3家銀行詐貸86億餘元,追加起訴。(編輯:方沛清)11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