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姓男大生7日凌晨開車行經台中市一處路口,擦撞李韋霖駕駛的瑪莎拉蒂轎車,卻遭車上乘客張敦量、陳勁豪共3人毆打,頭部受創。(民眾提供)
宋姓男大生7日凌晨開車行經台中市一處路口,擦撞李韋霖駕駛的瑪莎拉蒂轎車,卻遭車上乘客張敦量、陳勁豪共3人毆打,頭部受創。(民眾提供)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4日電)台中瑪莎拉蒂案,檢方今天起訴涉案的張敦量等3人。隨後案件移審台中地院,院方今天召開羈押庭審理後,裁定張敦量接續羈押禁見,開車的李韋霖及乘客陳勁豪2人則收押未禁見。

18歲宋姓男大生今年11月7日凌晨,開車行經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河南路口變換車道時,擦撞由男子李韋霖(25歲)駕駛的瑪莎拉蒂轎車,遭車內車主兒子張敦量(23歲)及乘客陳勁豪(19歲)等人毆打致重傷,檢方今天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張敦量等3人。

張敦量等3人目前羈押在台中看守所,今天起訴移審台中地院,法院今天下午閱卷後召開羈押庭。

台中地院人員告訴中央社記者,經法官召開羈押庭後,裁定3人所犯罪嫌重大、有串證之虞,有羈押必要,裁定主嫌張敦量接續羈押禁見,而李韋霖及陳勁豪則是收押未禁見。(編輯:卞金峰)1101224

張敦量等3人11月間駕駛瑪莎拉蒂自小客車,與宋姓男大生駕駛的車輛擦撞,張敦量等人下車將宋男毆打重傷。圖為檢方帶回7涉案者偵辦。(翻攝畫面)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傳真 110年11月10日
張敦量等3人11月間駕駛瑪莎拉蒂自小客車,與宋姓男大生駕駛的車輛擦撞,張敦量等人下車將宋男毆打重傷。圖為檢方帶回7涉案者偵辦。(翻攝畫面)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傳真 11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