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名單須公告 推薦投票增迴避條款
台大25日召開校務會議,決定校長候選人名單須向全校公告,且擔任遴選委員或候選人的校務代表應迴避推薦投票。圖為台大校園。(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5日電)台灣大學今天召開校務會議,討論校長遴選事宜,經表決通過,候選人名單須向全校公告,完整資料須送校務會議。校務會議在「推薦投票」時,擔任遴選委員或校長候選人的會議代表應迴避。
管中閔今年10月以年齡過大為由,宣布不續任校長,台大預計在民國111年2月底前成立遴選委員會,今天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討論遴選辦法相關事宜。
台大校長遴選過程中,須經過校務會議「推薦投票」,獲得1/3票數以上支持,才能進入後續階段。學生代表多人提案,主張校長候選人名單應向全校公告,並附完整的候選人資料給校務會議代表。
台大校長遴選過程中,由於有治校理念說明、推薦投票等程序,候選人名單本就公告周知,學生代表今天的提案,主要是希望讓資訊更為公開,將候選人完整資料呈送校務會議代表,避免「推薦投票」變成「盲投」,或淪為拉幫結派的選舉。
學生代表同時也提案增加迴避條款,要求校務代表若擔任候選人、遴選委員,在「推薦投票」時就應迴避。經過一番討論,這項提案獲表決通過。
除了上述修正案,今天臨時校務會議中,也有代表提案比照政大、清大、台科大等校的作法,增加「自我推薦」參與遴選的機制。不過許多與會代表認為,台大校長具有一定社會地位,這類重要職務,通常都是透過他人推薦。最後在表決中,提案未通過。
另外,也有提案在校長人選條件中增加「爭取及運用資源之能力」,但與會代表擔心有政治、企業界介入的疑慮。最後經表決「不通過」,未能修正成功。(編輯:陳政偉)1101225
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日前宣布不續任,台大25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討論下任校長遴選事宜。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攝 11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