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酒駕釀1死3傷 肇事駕駛遭檢方依殺人罪聲押禁見
高雄市26日晚間發生BMW小客車撞擊4名行人車禍,其中范姓女子急救後宣告不治,另3名行人受傷送醫。警方表示,肇事黃姓駕駛酒測值達1.24,將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警方提供)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27日電)高雄昨天酒駕車禍釀1死3傷,肇事駕駛黃男已是第3度酒駕,造成1家4口天倫夢碎,引起社會譁然。檢察官今天晚間訊後認定黃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並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今天訊問黃男,並於晚間8時30分宣布,檢察官認定被告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涉犯刑法第271條之殺人既、未遂罪嫌重大,並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高雄市長陳其邁昨天接獲警察局報告此起酒駕事故後,隨即指示酒駕肇事致死案件人神共憤、於法不容,要求警察局從嚴從速偵辦,決不寬貸;另建請高雄地方檢察署聲押、高雄地方法院重判,以儆效尤。
38歲黃男昨天晚間駕駛BMW自小客車衝撞正在過馬路的1家4口,其中媽媽37歲范女傷重不治身亡,爸爸45歲林男和13歲女兒頭、手腳多處擦挫傷,另1名15歲女兒雙小腿骨折、全身多處擦傷、牙齒多處掉落。
警方昨天查出,黃男曾於民國95、98年皆有酒駕遭取締紀錄,目前無汽車駕駛執照,且有多次酒駕紀錄。警方昨天表示,黃男酒後泥醉仍執意駕駛,有不確定殺人故意,本案將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酒駕肇事致死方向偵辦。(編輯:陳仁華)11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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