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王國材29日表示,將提案朝3方向修法加重懲處酒駕,包括初犯致他人重傷或死亡即沒入車輛,以及同車乘客連坐開罰最高新台幣1萬5000元。(中央社檔案照片)
交通部長王國材29日表示,將提案朝3方向修法加重懲處酒駕,包括初犯致他人重傷或死亡即沒入車輛,以及同車乘客連坐開罰最高新台幣1萬5000元。(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9日電)最近多起酒駕事件釀成死傷。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表示,將提案朝3方向修法加重懲處酒駕,包括初犯致他人重傷或死亡即沒入車輛,以及同車乘客連坐開罰最高新台幣1萬5000元。

王國材說,他昨天主持道安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針對嚴懲酒駕的修法方向,主要有3個部分,目前對酒駕者同車乘客的罰鍰是每人600元至3000元,希望將來提高為3000元至1萬5000元。

另目前是針對酒駕累犯才沒入車輛,王國材說,未來希望第一次酒駕並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就要沒入車輛。

王國材也提到目前對於酒駕累犯的定義是指5年內的酒駕紀錄,交通部希望能延長到10年內,10年內有酒駕超過1次,就是累犯。

王國材說,民國108年才針對酒駕加重處罰修法過,目前酒駕肇事率的確有降低,但這方面交通部的態度是零容忍,盼能再加重罰則。

根據交通部統計,100年酒駕造成死亡人數是909人,105年降為399人,109年降為289人。(編輯:陳清芳)11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