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国立大学拖欠附校教师加班费近8.7亿日元
【共同社12月7日电】共同社日前从问卷调查中获悉,运营小学、初中和高中等的日本56家国立大学法人中,有埼玉大学和高知大学等20家法人存在对附属学校教师未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其中18家已接到劳动基准监督署的整改建议。透露详情的14家法人拖欠加班费总额达到约8.699亿日元(约合人民币4877万元)。
拖欠加班费的法人还有山形大学、筑波大学、京都教育大学、长崎大学等。
若加上11月接到整改建议并正在计算拖欠额的三重大学和未在问卷中透露金额的5家法人,总额还将增加。
部分法人一方面长期拖欠加班费,另一方面以监督署的整改建议为契机,仅把根据残留记录算出的数年拖欠额当作“未支付部分”。此次透露的金额很有可能只是迄今拖欠总额的“冰山一角”。
国立大学在2004年实施法人化之前,其附属学校的教师与公立学校教师一样,属于《教职员工资特别措施法》适用对象,发放相当于月工资4%的“教职调整额”,没有加班工资。法人化之后,国立大学必须根据《劳动基准法》支付加班工资,但可能仍沿用了原来的工资体系。部分法人或许默认了这种违法状态。
来自中央政府的运营费补贴逐年减少,还负担着附属学校经费的国立大学法人若要发放合规的加班费,就有必要精简业务以消除长时间劳动,以及为增加收入而改善经营。
20家法人中,有9家就未支付加班工资的理由回答称,“法人化之后误以为还能适用特别措施法”。有6家表示知道变为《劳动基准法》的对象,但解释称“未能准确掌握教师的劳动时间”。
共同社以运营附属小初高、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所有国立大学法人为对象,在11月实施了问卷调查。关于是否拖欠工资、拖欠的总额和时长,从负责部门得到以书面为主的答复。北海道教育大学、富山大学、金泽大学和信州大学4家法人没有答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