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5T10:57:01Z

路透香港12月15日 - 华晨中国周三公告称,沈阳市中级法院近日先后就旗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金杯汽控的三宗诉讼颁布判决书,估计对集团带来的最高损失约13.9亿元人民币。

公司公告 here称,有关判决书目前不会影响集团之正常业务及营运。

该三宗诉讼分别为哈尔滨银行及中国光大银行分别申索3亿元及4.9亿元,以及另一笔光大银行申索的18.18亿元。

有关贷款由金杯汽控提供未经授权担保,以取得向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华晨)提供的贷款。

公告称,金杯汽控正寻求法律意见,并会采取适当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华晨之管理人申报金杯汽控之债权人权利,以收回集团因未经授权担保而招致之损失。

华晨中国自3月31日起暂停股份买卖至今,以待履行复牌指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