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4T13:05:21Z

路透北京12月2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周五晚间发布公告,就与境外证交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修订后的暂行办法对参与中国存托凭证业务的个人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做了调整,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日均资产由不低于300万元下调至不低于50万,且需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其他要求保持不变。

上交所官网发布征求意见的通知 here并显示,修订后的暂行办法也相应修订了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发行上市中国存托凭证的上市条件,即境外上市年限的要求相应调整为“在境外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满三年及中国证监会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根据境外基础证券上市地市场分层情况约定的其他上市年限条件”。

中国证监会上周五就修订《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拟拓宽沪伦通适用范围,境内将深交所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纳入,境外拓展到瑞士、德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