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看好中国企业境外上市商机 西方银行准备接受额外监管
路透香港12月29日 - 多位消息人士本周表示,尽管新的监管调整提议加强监督管理和增加文书工作,但全球投行对利润丰厚的中国企业境外上市业务的兴趣不会降低。
中国证监会上周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要求从事中企境外上市业务的银行向证监会备案。
外资银行还必须在1月31日之前提交年度报告,详细说明他们在这一年中从事的中国企业境外上市业务情况。
消息人士称,目前还不清楚备案程序有多繁琐,也不清楚报告中必须包括哪些内容,但这一要求是前所未有的,也是不同寻常的。这些消息人士包括几位从事境外上市的投资银行家和律师。
未来,西方银行将不得不进行权衡,一方面是渴望通过帮助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来赚取大笔美元费用,另一方面是更严格的监督所带来的成本。
“他们想让国际银行负起责任,就像他们对A股上市的要求一样,”其中一位消息人士说,他是一家欧洲投资银行驻香港的资本市场银行家。A股上市是指中国企业在国内交易所进行的首次公开发行(IPO)。
“我不认为这很好,但这也不令人惊讶。此举可以增加他们的透明度,让他们比以前更好了解海外交易情况。”
因事涉敏感,这位银行家拒绝署名。
根据路孚特数据,2016年至2020年,中国企业在美国上市为承销商带来了16亿美元的费用收入。今年,中企上市带来4.86亿美元的费用收入。
但是,这些收入都是在2021年上半年实现的,自6月以来,由于监管机构宣布计划制定新规,打击反竞争和侵犯数据隐私等违规行为,中企没有进行新的海外上市。
银行家和分析师表示,对内地企业海外股票发行收紧审查的计划,可能会缓解今年困扰金融市场、导致上市停滞的监管不确定性。
**加强控制**
香港和纽约的银行家负责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大部分相关工作,他们不需要在这些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注册,也不需要向监管机构提交年度报告。
此外,资本市场承销商通常受到所在市场的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一家中国律师事务所驻上海的合伙人表示,由于中国当局未曾行使过“域外管辖”,因此要求境外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注册是一项“史无前例”的举措。
根据银行业和法律界消息人士,加强监管的目的是为了在公司上市程序之后发现任何不法行为或违反规则的情况时追究责任。
“这实际上意味着中国的监管机构在更进一步检视国际承销商的业务及其覆盖范围,”Ashurst LLP专门负责国际资本市场的驻香港合伙人毕然表示。
“由于这是史无前例的要求,可能会引起各家国际银行对授权审批的关切。”
根据拟议的规则,中国证监会将向违规银行所属的境外监管机构报告其任何不当行为,承销商可能会被禁止在三个月或多达一年的时间不能提交新的上市案。
然而,一些银行界人士似乎并不在意这些规则变动。
“如果要求我们备案,我们就会备案。这对我们来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华尔街一家银行驻香港的高级投资银行家表示。由于未获授权向媒体发言,这位人士不愿具名。(完)